德國法院已針對Meta提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命令這家技術巨頭以違反歐洲嚴格的隱私法律支付Facebook用戶5,000歐元的損害賠償。萊比錫地區法院於7月4日裁定Meta的業務工具

A Landmark Ruling with a €5,000 Price Tag

The court found that Meta’s tracking pixels and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 (SDKs), embedded in countless third-party websites and apps, create detailed user profiles for有針對性的廣告。這個普遍的數據收集被認為明顯違反了GDPR。即使他們沒有通過Instagram和Facebook帳戶登錄第三方網站或使用應用程序。”這與以前的德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這通常導致罰款僅為幾百歐元。

法院通過援引對用戶的“持續監視”的感覺和巨額利潤的感覺而為高額賠償的理由證明了高額薪酬,而元數據從該數據中產生了巨大的利潤。 The company’s advertising revenue reached $115 billion in 2021 alone, according to court documents.

Privacy experts believe this ruling could have severe financial consequences. Aesirx首席執行官Ronni K. Gothard Christiansen,稱為 它可能是“這很可能是本年度最重要的統治之一”。他警告說:“如果您有成千上萬的訪客,甚至數百萬的訪客,一位訪客的賠償金為5,000歐元,則可以迅速加起來。用於元。它強調了一項公司策略,該戰略與用戶期望和監管界限一致地衝突,從秘密跟踪到公眾的私人聊天。該技術繞過隱私控件,將私有Web瀏覽直接鏈接到用戶的應用程序配置文件。 Google發言人說,該方法“公然違反了我們的安全和隱私原則”。一位首席研究人員將這一發現稱為“非常令人震驚”。發現它的“發現”提要是公開揭露敏感和私人用戶聊天的,顯然沒有他們的全部意識或同意。

該應用程序的“內存”功能也引起了默認情況下的敏銳批評,自動保留用戶對話以訓練其AI模型。隱私擁護者稱該應用程序的隱私設置為“可笑的糟糕”。 Meta自己的服務條款直言不諱地警告用戶:“不要共享您不希望AIS使用和保留的信息。 ”

這種積極的數據收集模式導致了日益增長的不信任感。正如《消費者的賈斯汀·布魯克曼》(Justin Brookman)的報告指出的那樣:“代理人的想法是,它是代表我的工作-不是試圖以他人的代表操縱我,”抓住了許多人在公司與用戶之間存在的對抗性關係。

歐洲的歐洲私人執法範圍

監管機構。它為個人提供了一種有力的新工具,可以使個人直接通過法院挑戰公司數據實踐,重點關注非物質危害。

該裁決是直接建立在

至關重要的是,法院不要求原告證明特定的,個性化的傷害。取而代之的是,它將損害賠償基於對“細心且合理的“平均’數據主體”的一般影響,這一舉動大大降低了未來索賠人的門檻。

這一先例可以使歐盟跨越歐盟的用戶提出類似的索賠,從而為元META提供類似的索賠。法院本身承認這種可能性,並指出,其決定與GDPR的目標是實現“私人執行”數據保護權的目標。但是,該決定向明確的信息傳達了歐洲法院越來越願意對侵犯隱私行為施加嚴重的經濟罰款,而不是監管罰款,以指導用戶賠償。